关于交纳新学年学费的通知
本学年即将结束,为做好新学年的开学准备工作,按照惯例,本部决定于本学期期终考试期间(即19、20日),由学院财务处派专人现场收取下年度的学费,请同学们及时准备,按时交纳。
学费金额:08级学员按半年学费标准交纳。
09级学员按全年学费标准交纳。
技师学院成教部
安徽财经大学芜湖函授站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