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财资[2022]134号文件精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产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经核实,我院超市承租单位合肥嘉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吴子政商贸有限公司符合文件要求,可以退付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现予以公示。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