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辞职教职工(包括在编和聘用且签订2015年度和2016年度劳动合同)请于12月14日下午3点之前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浦发银行卡(原件)到院办公室薛纪萍处登记个人资料信息。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