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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学校
通知公告

通 知

发布日期:2017-11-02

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57号)文件精神,请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于2017年11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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