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学校
通知公告

公 告

发布日期:2017-02-22

 

陈琳同志:

   你于2017年2月17日至今无故旷工并失去联系,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我院相关规定,请你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与学院取得联系,逾期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劳动合同关系所属的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一切后果由你个人承担。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

2017年2月22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