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办公房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2015年元月15日上午市局召开的清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元月16日上午下班前填报各部门所属人员办公用房信息,同时对超出用房进行整改,合并办公或腾退给院国资办,望遵照执行。